在美国港口提柜时发现集装箱损坏,需立即采取规范流程处理,以明确责任、减少损失,以下是详细步骤及注意事项,适用于整箱货(FCL)场景(拼箱货通常由拼箱公司处理,提柜环节较少涉及货主直接操作):
立即停止提柜,现场全面检查
发现集装箱外观异常(如变形、破洞、门损坏等)时,切勿提柜离场,立即要求码头或堆场暂停操作,留在现场进行全面检查。
-
检查范围:
- 外部:箱体六面(前、后、左、右、顶、底)是否有变形、凹陷、裂缝、破洞、锈蚀穿孔,门体是否完好(能否正常开关、锁具是否损坏),角件、地板是否受损,集装箱号(箱号)是否清晰。
- 内部:如条件允许(需码头配合),打开箱门检查内部地板、侧壁、顶壁是否有损坏,是否有残留异物、水渍、油污等(可能影响货物)。
- 门封与锁具:门封是否完好(如已铅封,检查铅封号是否与提单一致,封条是否破损),锁杆、锁座是否损坏,能否正常锁闭。
-
注意:避免遗漏任何细节,后续索赔需以现场检查结果为依据。
详细记录损坏情况,固定证据
全面取证是后续索赔的核心,需通过文字、图像、视频记录损坏细节:
- 文字记录:用书面形式(如手机备忘录、纸质笔记)记录集装箱号、损坏位置(如“右侧壁距地面1.5米处破洞,直径5cm”)、损坏类型(变形/破洞/门损等)、程度(轻微/严重)、是否有旧伤(需区分新损和旧损,旧损可能不影响索赔,但需注明)。
- 图像/视频取证:
- 拍照:拍摄集装箱整体外观(带箱号)、损坏部位特写(需清晰显示箱号与损坏的关联性)、门封/锁具状态、内部情况(如有)。
- 录像:录制环绕箱体的视频,重点拍摄损坏部位,确保时间、地点信息可追溯(如手机设置显示时间水印)。
立即联系相关方,同步信息
及时通知以下主体,确保各方知晓情况并介入处理:
- 船公司/集装箱租赁公司:集装箱的所有权通常属于船公司(如Maersk、CMA)或租赁公司(如Textainer、Triton),需第一时间联系其码头代理或客服,说明“提柜时发现箱体损坏,未离场”。
- 码头/堆场:通知码头操作部门,要求其暂停提柜流程,并协助记录损坏情况(码头有责任在交付前确保集装箱完好)。
- 货运代理(如有):委托货代的情况下,立即告知货代,由其协助沟通船公司和码头(货代熟悉流程,可提高效率)。
在《设备交接单》(EIR)上做正式批注
《设备交接单》(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, EIR)是集装箱交接的法定文件,提柜时码头会出具EIR,需在此文件上清晰、具体地注明损坏情况,这是后续索赔的关键依据。
-
批注要求:
- 拒绝签署“清洁EIR”(无批注的EIR视为货方确认集装箱完好)。
- 用书面文字详细描述损坏(如“Container No. ABC1234567, right side wall with a 5cm hole at 1.5m height from floor; left door lock damaged”),避免模糊表述(如“箱体损坏”过于笼统)。
- 要求码头/船公司代理在批注处签字盖章,双方各执一联,保留复印件。
-
注意:如码头拒绝批注,需立即联系船公司并书面记录(如邮件、短信),明确“码头拒绝在EIR上批注损坏情况”,避免后续被认定为“货方已接受损坏集装箱”。
确认货物是否受损
集装箱损坏可能导致货物受损(如破洞导致雨水进入、箱体变形挤压货物等),需优先确认货物状态:
- 如条件允许:要求码头打开箱门(需船公司/码头同意,尤其是已铅封的整箱货),检查货物是否有破损、受潮、污染等,如有损坏,需同步记录货物损坏情况(拍照、列清单),并在EIR中补充“货物疑似受损”的批注。
- 如无法开箱:通过箱体损坏程度判断(如严重变形可能挤压货物),在与船公司沟通时明确“因箱体损坏,货物可能受损,需后续开箱检验”。
申请检验(如需)
若货物受损或损坏争议较大,需申请第三方检验机构(如SGS、CCIC等)进行检验,出具《检验报告》作为索赔依据:
- :确认集装箱损坏原因(是否为船公司责任期间内的损坏)、货物受损程度、损失金额等。
- 流程:通过货代或直接联系检验机构,约定码头现场检验时间,检验时需船公司、码头代表在场(如有),确保检验过程公正。
责任认定与索赔
集装箱在“船公司责任期间”(通常从装货港收货到卸货港交货)内的损坏,原则上由船公司或码头承担责任(除非船公司能证明损坏因不可抗力、货物固有缺陷等免责事由导致)。
- 责任方判断:
- 船公司/租赁公司:如损坏发生在运输途中(如海上颠簸、装卸不当),船公司需承担责任。
- 码头/堆场:如损坏因码头吊机操作不当、堆存碰撞导致,码头需承担责任。
- 索赔流程:
- 向责任方发送书面索赔函(附EIR批注、照片、检验报告等证据),要求更换集装箱、赔偿损失(如货物损坏、延误费用等)。
- 如涉及保险(如货运险、集装箱险),同步向保险公司报案,提交索赔材料(保险单、提单、EIR、检验报告等)。
后续处理
根据损坏情况和责任方回复,推进后续操作:
- 更换集装箱:如货物未受损但箱体无法使用,要求船公司/码头立即提供备用集装箱,重新安排货物装载(需注意船期是否延误,可索赔延误损失)。
- 维修或放行:如损坏轻微(如小凹痕不影响货物),可与船公司协商“先提柜,后续由船公司承担维修费用”,但需书面确认(避免后续被索赔维修费)。
- 货物受损处理:如货物损坏,根据检验报告和保险条款,与责任方、保险公司协商赔偿(维修、退货、折价等),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(如仲裁、诉讼,依据提单背面条款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)。
关键注意事项
- 时效性:必须在提柜当场提出损坏异议,离开码头后船公司/码头可能拒绝承认责任。
- 证据保留:所有沟通记录(邮件、短信、通话录音)、EIR批注、照片视频、检验报告需永久保存,直至纠纷解决。
- 避免自行处理:切勿擅自修理集装箱或提柜离场,否则可能被认定为“接受损坏箱体”,丧失索赔权利。
提柜时发现集装箱损坏,核心是“现场取证+EIR批注+及时沟通”,通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,最大限度减少损失,如有货代,优先由货代协助处理,利用其经验对接船公司和码头,提高效率。






网友评论